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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光苑,游记的事谁该向谁道歉?
![]() 近些日,潜山县城里在传:徐春山写了一篇针砭时弊、直言皖光苑旅游景点不足之处的文学作品——《(散文)行走在皖光苑的秋风秋雨》,得罪了某单位、某人,必须做出道歉(后被某贤明县长制止)等等。原以为是某种炒作,没想到却是一种存在!本人联系徐春山本人,他拒绝任何回答。好不容易找到这篇散文一看,明白了:原来皖光苑景点的旅游经营权,“卖(租赁)”给了本县的“古南岳旅行社”,作者很有伤感,便从景点暴露出来的问题分析了一下过去“皖光苑”旅游经营不善的原因,除此而外,却怎么也找不出作品中有攻击政府和个人的意图,——除非是文章开头提到的一个中午喝酒满嘴酒话的过去经营皖光苑的某个头面人物。可文中除表现领导没有把皖光苑领导好外,看不出损害了谁的声誉。况且这还是个不争的事实! 那么,作者撤下了游记,就因为本县的人说了本县的“坏话”吗? 本人这样认为,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种多么美好的心理!多么真诚的赤子之心!作为要以旅游兴县的潜山,我们该用怎样一种待客之道?就象一个家庭一样,我们不把自家收拾的干干净净,把自己打扮得漂亮标致,反而家中乱七八糟自己蓬头垢面的,怎么好迎接客人来访?自家有灰尘自家不扫,非要等别人骂了再扫?旅游景点不整理好,怎么能吸引到游客?这些话开会的时候谁都会说。 那么,作者是把在游览的时候看到的说了出来,就该做出道歉?哪有游客没看到好景点还要向景点道歉的理? 政府部门的人拿着百姓的钱没办好百姓的事还要百姓道歉?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谁侵犯了谁什么的话,上法院不就行了。可能在某些方面权可代法? 任何一个向大众发布文学作品的人都要有惩恶扬善的责任!只不过现在有些人几乎没有责任感了。 有些同情徐春山的人说他多事、庸人自扰、惹事、给县里找事,其是,那些看到问题而不说出来听的人,心里是希望问题越来越大好让领导、同事倒霉,好让县里在外人面前出丑。不过,还是要给徐老弟敬一言:要学会保护自己。象我这样,好汉怕吃眼前亏嘛! 有“游仙”对“皖光苑游记”做了“浅说”,那肯定是大人物,作为家住皖光苑象徐春山一样的小人物更应多几句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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