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参展商按要求填写好“参展申请表”寄回展览主办单位。并请注意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5月10日。
2.参展商须预付展台租金的50%,或一次付清全款,以落实展台位置。展台租金的余额部分应不迟于2008年5月10日支付。
3.主办单位收到展台预定金后才能落实展位,展位分配按“先预定交费,优先安排展位”的原则。2007年12月1日前报名参展的展商将享受9折优惠。
4.在确认展台后,主办单位将向参展商寄发参展须知,包括展台设计搭建、展品运输及展览会有关服务信息。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10-82083968、62029216、62013954、6205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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