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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机场规定携他人行李登机者可罚5000元

[日期:2008-08-01] 来源:乐游365在线  作者:花花公子无情剑 [字体: ] 背景:#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本报讯(记者 王蔷) 为确保奥运会的顺利举行,机场各部门加大了对旅客及其托运行李的检查力度。记者从首都机场有关部门获悉,如果旅客机票上的姓名和身份证有误差,将可能无法登机出行。同时禁止旅客替他人携带行李,一旦发现将可能被罚款5000元。

  据了解,如果登机旅客机票上的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存在部分的“同音不同字”,将一律无法登机,登机旅客一律采取“实名制”。此前这种情况可经过航空公司协助,帮助旅客通过安检登机。有关部门提醒出行旅客,出行之前务必先行核对机票姓名,以免因姓名误差造成旅行不便。

  此外,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给各机场和民航管理局下发的通知,禁止利用客票交运或者捎带非旅客本人的行李物品。按规定,机场地面服务部门在为旅客办理乘机手续时,值机人员要询问行李物品是否属于旅客本人。如果发现并非旅客本人的所带物品,旅客将会受到处罚。如果发现利用客票交运或者捎带非旅客本人行李物品者,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或者5000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天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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